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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光阴故事 忆辽宁检史(一)

时间:2021-09-09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检察微信公众号
尘封的记忆中,或多或少遗落了一些光阴画卷,而老照片恰是一面时间的镜子,过去的瞬间被定格在一张张照片上,每一张照片背后都是镌刻在时光隧道上的故事。

这一张张泛黄的老照片,是时光凝固的美好瞬间,更是社会发展和变迁的缩影。在老一辈检察人心里,每人都有一个难忘的“红”照片,老故事,它们或令人感动,或令人澎湃。

一张照片就是一个故事,也是一段历史。一个个故事、一段段历史,铸成了我们现在的美好。

忆峥嵘岁月,开时代新篇。一张张沉淀了历史记忆的老照片,见证着辽宁检察机关创建以来曲折向上的发展历程。

沧海桑田,岁月变迁。让我们追随着老照片上的光影,触摸辽宁检察事业发展的脉搏,映照从检初心,赓续基因血脉,奋楫争先,再创更大光荣……




老照片的故事



第一个复员军人


1978年4月1日,当了8年兵的我,复员后被组织安排到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工作。那年,我24岁,是正在恢复重建的省检察院接收的第一个复员军人。当时,重建人员有40余人,主要是原省检察院的老同志、省公安局内设检察处,以及从省直机关调过来的人员。



同年9月1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现辽宁省粮食厅、皇姑区宁山东路29号)三楼一个非常简陋的会议室召开了第一次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会上,宣布了辽宁省革命委员会任命阎定础同志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会后,我和刘长文将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的牌子正式挂在了办公大楼的门前,并列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和辽宁省粮食局的牌子旁边。这一刻,标志着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正式恢复办公了。


检察机关恢复重建时,办公条件相当差:办公区域仅有十二间用房,不仅要安排回城家属住宿,还要有办公用房,正副检察长挤在一间屋内办公,每个处室仅一间办公室。为了解决办公用房紧张的问题,我们不得不分区工作,一处和二处(原审查批捕处和审查起诉处)留在省公安局内办公暂时不动;三处(原法纪检察处)、四处(原监所检察处)、调研室在沈阳空军第二招待所租房办公,其他部门均在省检察院楼内办公。一些处室连办公桌椅、书柜等基本的办公用品都没有。为了解决这些方面的困难,也是为了节省经费,我们就找来木工,自己采购木材,自己打桌椅、书柜。


第一任司机


省检察院恢复办公后,省委为阎定础检察长配一台“红旗”轿车,阎检没有要,省委便暂借我院一台“华沙”牌轿车。作为汽车兵出身的我,顺理成章地就成了省检察院第一位司机了。



1979年6月,省检察院才真正有了自己的车,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实物形式下拨了两台北京212吉普车。那时,办案没有车。有一次,审查批捕处的一位同志到外地办案带回20余本卷宗,打电话通知办公室派车,办公室的刘长文无奈,自己骑自行车到沈阳站与办案同志一起将卷宗材料安全带回了单位。


时隔不久,省检察院又购置了一台属于自己的“解放”牌大货车。


1979年冬天,高检院拨给辽宁省检察机关40台“长江”750型摩托车,到货地点为沈阳站货场。根据货场的规定,在4个小时之内必须把货提走,否则按超时收费。接到收货通知单后,院里动员凡是会骑摩托车的同志全部到货场提车。我因在部队做过通信员工作,懂得摩托车的原理,主要负责摩托车的电路连接和发动等工作。那天,我们从半夜11点开始卸车,一直忙活到第二天1点,往返了几个来回,仅仅用了两个小时,就把40台摩托车全部安全开回院里。一路上,我们的摩托车队一字长蛇疾速前行,伴随着马达的轰鸣声,场面非常“壮观”。


1980年,大概在3、4月份吧,省检察院临时召开了一次市(分)检察院检察长工作座谈会,会期两天。因为是临时决定召开的会议,没有申请会议经费,会议地点设在省检察院,与会人员都住在东北旅社(现太原街后一条街)。由于各市(分)检察院检察长前来开会的人多,就只能用“解放”牌大货车接送了。不得已,我们在货车车厢上前后摆了四排长条椅子,用绳子固定,这些检察长们就并排坐在上面。春季,乍暖还寒,车开起来,冷风迎面扑来,但车上没有一个人有怨言。


第一任出纳员


当年,或许是因为我年轻,也是因为院里人手紧张的缘故,我在当司机的同时,也出任了省检察院的第一任出纳员。



建院初期,办公经费十分紧张,财务制度也非常严格,单位金库每日存现金不许超过100元。在外购物如果超过100元必须用支票,不允许用现金支付。干警出差一般都是坐火车和公交车,坐火车白天和夜晚补助不一样,乘飞机出差是不可思议的事情。我作为出纳员负责核报全院40多人的报销工作,包括粘贴票据,不仅报销工作量大,还得天天跑银行取款。

在这期间,我还兼做食堂卖饭票工作。我们省检察院的食堂与省粮食局、省法院共用。当时,绝大多数同志都是自己带饭,一部分同志在食堂用餐。每天早上,年轻同志都是提前半个小时到单位,一是打扫卫生、打开水;二是负责将本处室需要热饭的饭菜盒统一送到开水房加热。中午,同志们在一起互相品尝各自带来的饭菜,现在想起来很有乐趣。


第一个会打字的秘书科长


1984年,我被省检察院任命为秘书科副科长。1985年进入电脑时代,年底,省检察院用节余下来的办公经费买了第一台“苹果”牌军用电脑和一台9针打字机。那年,我也是业大刚刚毕业,学习的劲头十足,在自学了五笔字型打字技术的基础上,成了单位会用电脑打字的第一人。



随后,我建议从沈阳市计算机学校调入几名会用电脑打字年轻人到秘书科工作。当时全院各处室还没有电脑、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秘书科承担了全院所有的文秘工作,如日常的文件、简报、信息和各种会议材料都需要我们来完成,每年的打字文件和资料近千件,字数几百万。为此,我们建立了《文件打字印刷制度》,分清轻重缓急,合理调度。当时,单位还为秘书科配备了909桌面印刷系列设备,有复印机、印刷机、胶印机、切纸机、装订机等,基本上实现了独立印刷。

在每年的全省检察长工作会议筹备和会议期间,秘书科全员加班加点印制会议文件和《会议简报》,没有什么补助,没有人叫苦叫累。一次,我们连夜赶印张富锦副检察长在省人大会议上的发言稿。第二天,张检在讲话时发现里面有一页装订反了。出现这情况,我们也不知道,是党组秘书告诉我的。事后,张检没有批评我们,而是说:“你们秘书科同志很辛苦,一天一夜没有休息,下次注意就是了。”领导的宽容,使我更加感到愧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