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
以检察担当服务辽宁振兴发展大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领会深、把握准、落到位,3月4日,辽河分院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第三次集中学习,同步开展辽河检察机关本年度首期政治轮训。本次学习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概论》为核心内容,通过专题辅导、研讨交流等形式,推动党组同志及全体检察人员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核心要义,为新时代辽河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筑牢政治根基。
本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采用“专题辅导+学习研讨”新模式开展学习。上午进行专题辅导暨首期政治轮训,邀请盘锦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主任王娟教授现场授课,王教授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为题,系统阐释“十三个坚持”的核心要义,两级院全体检察人员参会。下午开展学习研讨,分院党组成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概论》部分章节,并以“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践行落实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推动辽河检察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开展专题研讨,分院中层以上人员列席。
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明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是不断开辟百年大党管党治党、兴党强党新境界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概论》系统阐释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理论体系、实践要求和时代价值。我们要深刻认识这一重要思想的战略定位,将其作为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政治素养的必修课。
一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筑牢政治忠诚根基。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要始终做到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检察工作原则由党确定、检察工作决策由党统领,把牢正确方向。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检察工作的最高标准,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始终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原则,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以检察履职服务振兴大局。坚决贯彻“两个毫不动摇”,有效平等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侵害油区利益的严重刑事犯罪,持续优化油区企业发展的法治环境。让检察履职向油区基层一线主动延伸,帮助企业解决涉法涉诉难题。注重治罪与治理相结合,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努力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人和。
三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辽河检察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新篇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健全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引辽河检察工作。不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化“党建+”融合模式,加强与油区企业的协作互动,探索党建工作联建联创机制,不断增强干警服务油区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
来源 | 机关党委
文字 | 李云赫
制作 | 宣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