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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季的“法治温情大礼包” ——辽河检察机关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

时间:2025-09-05  作者:辽河分院 第一检察部 赵凡 王羿涵  新闻来源:

开学季的“法治温情大礼包”

——辽河检察机关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


身着检察蓝,心系少年时。为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助力平安校园建设,新学期伊始,辽河分院未检部门组织两级院法治副校长,分别走进盘锦市辽河油田第一高级中学、胜利小学等4所中小学,以“座谈交流+法治授课+宣讲互动+爱心赠书”多种方式,为学校师生送上诚意满满的开学季“法治温情大礼包”。

座谈交流 爱心赠书

新学年新气象,初秋的辽油一高校园天高云淡,每一张青春的面孔都透着清亮的生机和簇新的期待。9月4日下午,辽河分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王镭、三级高级检察官李凤秋一行4人来到校园,与学校党总支书记苏晓冬等校领导座谈交流。检校双方围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校园安全管理优化、法治课程精准适配、完善协同保护机制等工作进一步全面对接,并就针对未成年人电信网络诈骗、校园欺凌等具体问题的防范对策进行深入探讨交流。随后,王镭副检察长代表辽河检察机关向校方赠送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全书》《检察官告诉你怎样保护自己》等法律书籍,以书籍为媒介搭建起检校沟通交流的法治桥梁。

教学相长 双向奔赴

在辽油一高阶梯教室,辽河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朱岩以“少年的你 请向校园欺凌说‘不’”为主题,为全体高一年级同学讲授法治课。朱岩检察官将教学相长的理念充分融入课堂,将此次授课作为一次“实地调研”,在高质效输出法律常识的同时,也把授课作为了解当下未成年人实际需求和权益保护现实困难的重要契机,实现了与同学们的“双向奔赴”。考虑到高中生已具备独立分析思考问题的能力,在与同学们交流互动中,朱岩检察官注重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在精准回应同学们实际需求的同时,也敏锐察觉到了潜在的风险隐患。朱岩检察官表示,围绕课堂收集的问题,将进一步着手梳理,并针对典型问题提出具体工作举措。

聚焦重点 精准施教

在沈采学校,辽河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杨梦柔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重点难点,在分析研判小学生认知特点以及接受能力的基础上,注重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地讲解常见涉未成年人性侵害违法犯罪行为的表现形式、易受侵害的人群及原因、科学的防范手段等。特别是对《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所蕴含的法理观点、实务认定进行了细致解读。同时,引导教职工深刻认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实践价值,老师们纷纷表示,“授课内容干货满满、受益匪浅,对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宣讲互动 注重实效

今年开学季的法治课堂上,各位法治副校长在授课中更加注重求新求变,采取“知识讲解+提问互动+集体讨论”的形式,让抽象生涩的法律知识变得生动鲜活。在渤海小学,辽河分院刑事检察官杨杰针对当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问题发生率高、低龄化等现状,侧重讲解心理健康对个人发展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叮嘱同学们:“遇到烦心事,不要自己扛,要勇于表达真实想法”,有效拉近了与同学们的距离。在胜利小学,辽河分院检察信息科科长刘秋明结合真实案例生动解读、剖析“六大保护”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应用,并鼓励同学们充分表达观点,在“唇枪舌剑”的讨论中,法律条文已潜移默化地内化为可感知、可运用的言行准则,同学们纷纷点赞。

未成年人如晨曦之光,需以法律为盾、以关爱为暖,方能驱散成长迷雾。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检察人必须答优答好的政治答卷、法律答卷和时代答卷。下一步,辽河检察机关将持续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构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实践立体化工作格局,让“检察蓝”与“少年时”相映生辉、携手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