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3日下午,辽河分院组织召开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会商会议,专题分析研判2025年1-9月辽河检察机关办案质效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研究提高检察办案质效的具体举措。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明主持会议并讲话,分院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以及辽河院检察长、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参加会议。
会上,分院综合业务部通报了2025年1-9月辽河两级院办案质效情况,总结上半年问题整改情况,分析各条线重要业务态势,指出各项检察业务工作需要关注的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各业务部门对本条线检察业务工作中的优势亮点、短板弱项、改进措施进行了汇报,各分管院领导进行点评,并就各自分管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辽河人民检察院对本院1-9月主要工作情况作了汇报。崔明检察长在总结讲话中对辽河两级院各项业务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要求:要坚持精准发力,聚焦主业提质效。1-9月,两级院检察办案质效在多方面有所提升,要继续保持工作状态,突出履职实效。要进一步加强重点案件办理,辽河院办理的骗取假证案件作为全省第一例案件,部分被告人已认罪伏法,省院刑检部门给予充分肯定,要进一步加强全链条打击,力争打造典型示范案例;要进一步加强典型案例培育,分院办理的一系列公益诉讼线索案件,案件办理效果得到了上级机关的肯定,要总结工作经验,在典型案例培育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加强依职权检察办案主动性,延伸检察监督触角,加强对公安机关“久侦不移”、法院“久审不判”案件开展监督,发挥检察机关监督效能。
要坚持问题导向,锚定目标补短板。要进一步加强案件监督刚性,在立案监督、刑事再审检察建议、抗诉、行政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方面加强监督力度;刑事检察方面,要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注重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刑事执行检察方面,要加强深层次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利;民事行政检察方面,要加强跟进监督,持续关注再审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公益诉讼检察方面,要夯实案件证据,确保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诉得准、判的赢。
要夯实主体责任,建章立制抓落实。要以最高检部署的专项行动为依托,以省院《2025年履职综合评价指引》为导向,加强责任落实。要加强提前介入工作规范化办理,协调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形成提前介入工作规范化指引,进一步提升证据质量,拓宽监督视角;要加强控告申诉案件办理,依托省院信访结构系统治理工作,充分落实《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河分院处理举报、控告、申诉类线索工作办法(试行)》;要深化民事执行活动监督,认真落实最高检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活动,结合法院“执行工作规范提升”三年行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与法院就执行活动监督形成配合机制文件。
要彰显司法情怀,践行宗旨提格局。要以司法为民为出发点,加强信访案件办理,依法依规履行监督程序,妥善化解信访矛盾;要以维护人民权益为落脚点,进一步提高审查起诉案件办理效率,缩短案件办理时长,在保障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更好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要以做好检察工作为切入点,服务能源企业建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辽河检察贡献。
会议最后强调,第四季度是全年工作的“收官之战”,两级检察人员要主动履职、监督发力,在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聚焦主责主业方面协同推进,保障2025年各项监督工作取得实效,为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