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省检察院辽河分院、辽河公安局 召开优化油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

时间:2026-03-31  作者:鲁鹏 王羿涵  新闻来源: 辽河分院 第一检察部

省检察院辽河分院、辽河公安局

召开优化油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


3月31日,省检察院辽河分院、辽河公安局召开“切实提升办案质效 全面优化油区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总结交流工作成效,进一步健全协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以办案质效的全面提升,打造油区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辽河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明,辽河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崔永春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以“提升办案质效”为切入点,锚定“营商环境建设”目标定位,聚焦办案实务突出问题,专题推进检警协作规范化、提前介入实质化和营商环境法治化工作。会上,辽河分院、辽河公安局有关领导同志介绍了两机关在优化油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工作举措,并围绕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座谈交流。辽河分院对《关于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规范化工作指引(试行)》的起草背景、目标考量和主要内容作解读介绍。崔明、崔永春代表检警两机关共同会签《工作指引》。

崔永春代表辽河公安机关对检察机关长期以来给予辽河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本次双方共同会签《工作指引》,既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关于政法协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系列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持续深化辽河警检协作、提升办案质效、护航辽河油区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就进一步深化警检协作,全面优化油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崔永春强调,要凝聚双方共识,在思想站位上体现“三个高度自觉”,推动警检两机关在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凝聚起打击犯罪、优化营商、维护稳定的强大合力。要服务中心大局,在护航发展上做到“三个聚焦用力”,以高水平警检协作,护航油区企业安全发展、安心经营,真正实现“依法履职不添乱、规范执法助发展”。要深化协同联动,在长效长治上构建“三个合作平台”,推动警检两机关在政治上同心、业务上同研、能力上同进,共同锻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政法铁军。

崔明指出,辽河检警两家,同根同源、同责同行。两机关在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携手并肩、同向发力,在维护大局稳定、化解社会矛盾、护航经济发展的战场上,结下了深厚的战斗情谊。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的战略机遇期、聚力攻坚期和重要窗口期,做好政法工作意义重大,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锚定“营商环境建设”目标定位,进一步理顺协作机制、凝聚执法共识、破解办案难题,以检警协作现代化助力油区营商环境在短期内实现明显好转、根本好转。

崔明强调,要高站位对标看齐,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同心同向、同频共振。筑牢绝对忠诚思想根基,扛起维护稳定政治责任,坚守公平正义价值追求,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二个坚持”指导实践、审视工作,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高标准提质增效,在规范司法办案上同向发力、同题共答。深入推进落实《工作指引》,以“规范化”为前提,健全提前介入的制度体系,以“实质性”为核心,提升提前介入的工作质效,以“协同化”为保障,构建高效联动的办案格局,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效。要高水平护航发展,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同心担当、同力共为。检警两机关要立足各自职能职责,主动融入大局,把优化油区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保障油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号工程”,以精准执法、公正司法,为油区全面振兴保驾护航。

辽河分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王镭主持会议,并就《工作指引》进行解读说明。辽河分院、辽河公安局负责营商环境建设和案件办理的领导及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